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道战无极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他是世间最完美的生灵,背负苍天的诅咒,行走在修仙大地上;他是圣人算计的棋子,执掌极道仙兵,掘开一座座阴谋的大墓;他是最强硬的顽石,坚守真我的信仰,无视原罪的引诱和世人的嘲讽;他是中古之后最彪悍的霸主,举世皆敌,一人战天下。他是洪臣……九天之下我为王,道战三界逆沧桑。…………问道无极彼岸处,不见仙门不作古。…………...
《道战无极》精彩片段
浩瀚的夜空,没有月光的绽放,那漫天星点璀璨夺目,偶尔一颗流星划过天际,它像一位流浪的过客,奔向那未知的远方。
星空之下,海平如镜,没有凶涛肆虐,海域显得宁静而祥和,只是偶尔几只海鸟掠过,留下几圈涟漪,响起数声啼鸣。
忽然,海面的北方出现一条白芒,这白芒于黑夜之中异常醒目,正在极速飞跃海面,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倒影。
白芒飞行的高度不断降低,最后几乎是贴着水面前进,速度极快,前面是一线白光闪过,那后面出现被疾风梨出的凹痕,似乎是承受不了白芒的冲击,那空气之中竟然有着持续响起的音爆之声。
白芒朝南疯狂的穿行,不知何时,那星空之下突然出现了一片黑云,黑云足有半亩面积,其内有几个硕大的窟窿,从下向上看,俨然像是一张人脸,当这张“人脸”出现,整个星空都为之一暗,一股遮天盖地的气息从云层中散出,而那一双“眼睛”中更是充斥着睥睨万物的霸道。
黑云跟随着白芒前进的方位挪动着,那白芒飞梭如电,而黑云却是一隐一现,如同在虚空之中跳跃,每一次消失之后,云层总能出现在白芒的上空,就像附骨之蛆,而且两者之间的距离也在渐渐缩短。
似乎是察觉到黑云的逼近,那白芒奔梭的速度顿时暴增,原本闪烁的白光也变得极其刺目,随着那亮度达到极限,白芒中隐隐有着高大的人形之体欲破光而出,奈何上空的黑云太过诡异,两者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拉开,反而是缩短的更快。
当黑云在星光下的投影覆盖白芒的一刹那,那云层突然裂开一张巨大的口子,完整的“人脸”震撼而出,那道巨大的人口犹如虚空之中崩裂的地狱之门,毁天灭地的气息瞬间爆发。
诛!仙!
两个低沉的音节从那巨口之中吐出,顿时一股沧桑的气息震动四面八方,那腐朽的音调让整片夜空为之一颤,仿佛来自于轮回之外的灭世雷音。
古老的音调吼动了虚空,上惊天穹,下震海底,那海面上顿时掀起高达数百丈的巨浪,余音不歇,继而又卷起层层浪涛,一浪叠加一浪,转眼便形成一幕滔天海啸,数以亿吨的鱼虾被震死,在海啸挟带的巨浪之中扑向远方,还有一些长达百米的鲸鲨被声声震碎,血雾遮天盖地。
前后不过数息的时间,大片的海域就变成了修罗之地,那“人脸”依旧高高悬于半空,其“眼窟”之内深深蕴藏着毁灭的霸道,而就在海面上的巨浪扑下之时,一股无与伦比的暴动从海底冲了上来。
轰!
一声巨响破开海面,刺眼的白芒照亮八方,一团白光如烈日一般凝聚成盘,在光盘之下,一个高大的男子单手成托天之势,另一手朝内环抱着一枚硕大的冰晶,只见他仰天咆哮,托着光盘朝黑云冲去,其速如电,其势如雷。
轮!回!
砰……
星空在刹那间消失,海天之间成了白茫茫的一片,灼眼的光芒轰穿了无尽虚空,化作一声声暴雷回荡在大海的每一个角落。
无尽的海水在爆炸之中被蒸发成气雾,突然一轮光弧托着一枚硕大的冰晶从气雾中闪电般的蹿出,朝着南边极速飞去。
海岸临近一片山岭,山岭中古树参天,一双双碧幽的光点在夜色中明暗不定,一声声低沉的怒吼在林中响起,突然,天空中一条长虹划过夜空,朝着山岭极速坠落,那长虹的尽头是一轮光弧,此刻爆发出如烈日般的极限光芒,山岭上空亮如白昼,无数的鸟兽抬起头,在光弧坠地前四散飞逃。
轰隆!
如陨石坠地,长虹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扎进了山岭的中部,一道数丈高大的火红光弧从一座山的中间劈入,顺着惯性一直犁出长达近十公里的裂缝,一路火光冲天,沿途树林都被焚烧成灰,山石被高温灼烧的崩裂,发出一声声开山炸石般的巨响,碎石铺天盖地的落下,整个山岭一时间大变样,就像经受了一场天灾,裂缝,残灰,碎石,以及还在熊熊燃烧的山林大火,其景象可谓触目惊心。
山岭深处,裂缝尽头,一座山顶上,一处丈许方圆的巨石上满布裂痕,一件轮形的神秘物体插在中间,那裂痕之中源源不断的冒着青烟,整块巨石呈现出一种诡异的赤红,在巨石不远处的一颗古树下,一枚半透明的冰晶斜插在泥土中,或许是受到了猛烈的撞击,此刻这冰晶的最表层出现了细微的裂痕,如蜘蛛网般纵横交错,不久,裂痕中有着淡淡的金色光华溢出,当裂痕越来越多,这金色光华也越发的明亮。
咔嚓……
一阵开裂之声连续响起,同时一团金光从山岭中绽放,山岭附近的数个山头都被金光照亮,无数鸟兽受惊,但这霸道的光芒没有持续多久,很快就黯淡了下去,良久,一声婴儿的啼叫在山岭中响起……
十年后……
南岭山区中部,一片茂密的树林中,阳光从树冠的缝隙里漏下,丝丝光线照射在厚厚的落叶堆上,让林中腐烂的地面接触到了阳光的温暖,此时,一条三寸粗的黑色林蟒正惬意的游走在树木之间,它头生王冠,深黑发红,透着一种王者之尊的霸气,这样漫无目的的游走,像是骄傲的它在巡视自己的领地。
离林蟒不远处,一头棕色的成年野猪正拨弄着散落在地上的橡果,此时的时节已经到了深秋,林蟒即将要冬眠,野猪也要储备过冬的食物。
在距离野猪十丈之遥的一棵栎树上,一位皮肤黝黑的少年双腿缠绕在树干上,手里撑着一张大弓,弦上搭了根石箭,弓弦已经被拉满,只待放手,这根石箭就会射向十丈外的野猪。
少年双眼有神,目光如炬,那不算英俊的小脸上透着一种坚毅,他双腿盘树,身子悬空,这本就是非常吃力的姿势,但少年的双臂却不曾抖动一下,就像栎树的树干长出的两根树枝。
野猪将橡果推到了枯叶堆的一个角落里,正准备运回老巢,忽然一道破空之声响起,箭影如电,箭势如风,石箭洞穿了野猪坚硬的表皮,迸出一线热血。
砰!
数百斤的大家伙倒在了地上,浑身还在不停的抽搐,那根石箭射穿了它的腹部,鲜血顺着箭杆流了出来,流进了枯叶堆里,这血腥味弥漫的很快,附近很多觅食的小兽都受了惊,急忙离开了,而那条林蟒却翘起了脑袋,四处警惕,似乎要找出“凶手”,可等待它的却是一把柴刀,柴刀从半空飞下,盘旋而动,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避开枯木,精准的砍在了林蟒的七寸处,这下力道奇重,将近三寸粗的林蟒几乎被斩成两截,不过最后还是没断,因为柴刀的刀背并不锋利。
林蟒痛苦不堪,长长的身体盘成了一团,它还没有来得及趴下,一道箭影袭来,直接将它钉死在地面上。
野猪不再抽搐,林蟒不再动弹,树上的少年慢慢的滑下了树干,来到猎物跟前,他将林蟒的尸体绕在野猪的头上,然后双手举起数百斤的野猪,放在自己的肩上,由于他身高不够,这野猪的头部和臀部几乎快要贴到地面上,这模样,很有点蚂蚁扛大象的意境。
抬头看了眼天色,少年一步一步的走下山,不到五尺的背影看起来极为普通,此时展示出来的力量却是如此的惊人,从他行走在山路上的灵活来看,数百斤的负重似乎对他而言,还不是极限。
坚毅、稳重、神力,这个普通却不平凡的少年名叫洪臣。
洪家村位于南岭中部,是一个中型村落,村里有两千余人,有道是靠山吃山,山里多猎户,而洪家村就是典型的猎户聚集地。
洪臣是洪家村的一员,他也是最年轻的猎人,按照猎户的传统,男子需要十四岁进山,而洪臣却是提前了整整四年,他的存在,本身就是一个奇迹,没有知道他的来历,只知道他是一个在山火中幸存的婴儿,更加与众不同的是,他有两个爹。
时值深秋,昼夜气温相差极大,秋风瑟瑟,带着一股冰凉的气息,太阳已经早早沉入西山,在这四处都是千丈高山的包围中,夕阳从来都是一种奢侈的美景,除了满山的古木荒草,剩下的就是蛰伏的野兽。
黑夜降临的前夕,山中响起数声狼啸,这种极不安分的凶残邻居,一直是山中村民的心头大害,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,它们会被饥饿驱使进村,然后狡猾而又残忍的吃掉能够下肚的食物,所以村落周边,安置了许多防狼的陷阱,能够保证男人不在家时,女人和孩子能够多一分平安。
洪臣扛着今天的猎物回村了,他是村子里最受欢迎的人之一,而每一次当他扛着猎物回来时,他就会成为唯一,按照年纪和身材来说,他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,但他具备纯爷们的本事,如果不出意外,几年之后,他会成为整个洪家村最抢手的女婿。
洪家村是山野村落,这里没有大气宏伟的建筑,也没有精致的小楼别院,全部都是清一色的石楼,石楼有两层,最高三层,底层不住人,作为仓库,里面有涂满了鬃狗的粪便,虽然有点气味,但防火效果极佳。
一排排的石楼从村头延伸到村尾,托着一条长长的弧线,这是依山而建,以保证有限的耕种面积,在石楼带的一边,流淌着一条小河,这条河就是整个村落的水源。
洪臣有两个爹,年龄都接近四旬,一个名叫洪旭,一个叫洪烈,洪旭是洪家村唯一的一名医师,除了村长,他便是最受村民爱戴的人,至于洪烈,则是完全相反,他是洪家村的一大害,整日不务正业,混吃混喝,如果说洪家村还有一个人不曾厌恶他,那么这个人只会是洪臣,一个最受尊敬的男人,一个最遭讨厌的男人,这两个男人有两个共同点,首先,他们都是洪臣的爹,再次,他们都是光棍,前者是不愿讨老婆,而后者是讨不到媳妇儿。
夜色正浓,炊烟袅袅,洪家村灯火通明,在一群孩子们的拥护下,洪臣回到了家中,因为今日猎杀到了一条林蟒,所以他必须在第一时间交给洪旭来处理。
洪旭家的石楼在村部的中间,修建的颇为齐整,石楼前围了一个小院,小院内种植着一些药草,还有一个石碾子,石楼一层的墙边放置了几个木架,木架上摆着不少瓷罐,里面装着寻常的治伤药物,正中间的墙面上挂着一张兽皮,兽皮上纹了一个人形图案,图案上密密麻麻的分布着红点和黑线,这是穴脉图,地面上还有一张楠木桌子和几把椅子,此时,桌子上摆满了食物和一盏油灯,一名中年男人正拿着一卷竹简细细的观看者着。
中年男人身穿淡青色的旧制布衣,其相貌端正,温文尔雅,左边脖子与耳朵相连的地方有一道疤痕,虽然被长发遮掩住,但还是很明显,他就是洪旭,洪臣的两个爹之一。
进入小院之后,洪臣将野猪仍在了一旁,挽着林蟒的尸体走到了楼前,此时,洪旭正好放下竹简,走了出来。
“爹,今日运气不错,找到了一条带冠的林蟒,这么大的王冠,很少见啊”。洪臣得意的摇了摇林蟒的脑袋,微笑道。
洪旭托着林蟒的王冠,眯着一双眼,回道:“不是少见,是极为罕见,这家伙起码存活了三十年以上,七寸伤,不错,内脏还完好,蛇胆爹有大用”。
正当父子两人准备进屋时,小院的木门突然被推开了,走进来一个邋遢大汉,此人身高七尺有余,浑身肌肉凸起,极具爆发力,这样魁梧的身板,给人一种压迫感,不过此人浑身污垢,蓬头脏兮,这英武的形象不禁大打折扣,洪烈,洪臣的另一个爹。
洪烈肆无忌惮的走了进来,一眼便看见了地上的野猪尸体,他随便拨弄了下,突然扯着嗓子吼道:“臭小子,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不能出现穿透伤,要震碎头骨,又糟蹋了一张好皮子,欠揍是不”。
洪臣纠结着一张脸,正打算说什么,只见洪旭板着脸,冷冷的说道:“四百多斤的野猪,能够放倒就不错了,射杀当然是最快捷的方法,震碎头骨,你以为我儿子跟你一样,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吗”。
洪烈雄赳赳的昂起脑袋,咧着大嘴回道:“什么叫你儿子,难道老子不是他爹,休想挑拨我父子感情,你要是个爷们儿,就在这院子里跟老子做一场,你敢吗”。
气氛看着不对劲,洪臣连忙开解道:“小爹,别闹了,待会儿我处理了猪肉,给您送过去”。
“爹就爹,说过多少遍了,不许加小字,你爹我很小吗”。洪烈瞪着大眼,咆哮道。
洪旭一脸不屑,嘲讽道:“加个小字算是抬举你了,要不然,你让他叫你二爹也行,反正你一向都很二”。
两个爹处在一起就掐架,洪臣不禁头大,他也不管了,自己进屋吃饭,饿了一天,体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,若是再经历一番折腾,明天他就别想起早床了。
洪烈依然叨叨不休,扯着嗓门大吼大叫。
“白痴”!洪旭急着要处理林蟒,也不跟他纠缠,甩下俩字就上楼了。
在小院内嚎叫了半天,洪烈吐了口浓痰,转身离去,但还没走出院子,肚子里忽然响起‘咕噜’声,他老脸一红,又凶神恶煞的钻了小楼内,拉了把椅子就坐下,大口大口的嚼起鹿肉。
看着洪烈嚣张跋扈的吃相,洪臣没好气的说道:“又是一天没吃吧,家里面我腌制了不少肉,您老就不知道自己动手做一做,减肥吗”。
洪烈满口肉渣,含糊不清的说道:“半大儿子,饿死老子”。
“半百老子,吃定儿子”。洪臣纠正道。
第二天清晨,洪臣起了个大早,因为昨天的收获,所以今天他不用上山,除了打猎,他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,例如学习。
虽然是山里的医师,但洪旭的医术却极为精湛,哪怕是数百里之外的山镇上的富户人家都只找他看病,作为一个有内涵,有修养的父亲,洪旭教儿子也是与众不同,别人家的孩子只需要学习狩猎技巧,而洪臣却要读书,对于山里人来说,读书是一件奢侈到不能再奢侈的事情,而且也是没有必要的事情,但洪旭不这么认为,他是见过世面的人,知道大山之外的繁华,所以他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。
给富户人家诊病,洪旭索要的诊金不是钱财,而是名家的著作,这些著作经过他筛选之后,都会一一教给洪臣。
洪旭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自己的一手医术,而是捡到了洪臣,洪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,不到一岁,便能清晰的与人交谈,两岁不到,就能光着屁股上树,三岁开始学医,只用了几天时间,便熟练的记住了墙壁上的人体穴脉图,最后一发不可收拾,老爹会的,他基本都会了,所以村里的人都知道,洪旭不在家时,找洪臣看病一样。
作为洪臣的另一个爹,洪烈虽然懒散不堪,但他年轻时的经历颇为传奇,曾经做过世家的护院统领,在南岭之中,世家可是最强大的势力,洪烈练就了一身武艺,再加上性子暴戾,有一次欺凌了世家的一位长女,被数百人追杀,最后他硬是凭着一股凶悍劲杀出了重围,这也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,逃出世家的追杀之后,洪烈无处可去,索性找到了一个土匪窝,将其首领剁了,自己当上了山大王,后来山寨被世家找到,他再一次杀出包围,逃到了家乡,也许是时间过得太久了,世家已经把他忘记了,十多年来,倒也没人找他麻烦。
人老了,都会想着有个后代,洪烈也不例外,遗憾的是,家乡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个混帐,谁都不愿意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,可能是老天爷怜悯,在山上打猎时,他遇到了一个裸露在荒野的婴儿,顿时一阵狂喜,不过同时找到这个婴儿的还有洪旭,两人争执不下,便都当了这个婴儿的爹,这个婴儿便是洪臣。
洪烈的一身武艺非常高明,从三岁起,他便教授洪臣本事,这一点洪旭并不反对,毕竟是山里人,学点武艺防身是很有必要的,不过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洪臣八岁那年,已经可以双手将自己这老爹举起来,这让洪烈的一张老脸没地儿放了,就为这事,他已经被洪旭嘲笑了整整两年。
洪臣是妖孽中的妖孽,几乎没有他学不会的东西,到了十岁,也就是现在,两个爹已经没多少东西教他了,洪旭是做梦都笑着,而洪烈却是郁闷的要死,洪臣的力量已经超过了他一大截,若是父子俩开战,十有八九都是他躺着。
早起打完了一套八极拳,洪臣便安安心心的坐在楼顶看起了书籍,此时,他手里正捧着一本【中州异志】。
中州与南岭隔着一个大海,因为世家与中州之间有贸易来往,所以洪臣读到的书籍,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中州,从书籍的记载上,洪臣了解到,那是一个无比繁华的大陆,不仅有诸多国家并立,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奇怪的人,那些人被称之为仙人。
“北海之滨,神土亿万里,谓之中州;中州有山,其山以百万群立,上接天穹,下连幽海,终日云雾弥漫,凡人不可视其内;山巅有仙,食气,而吐霞光,时有匹练划过千丈高空,夜追星辰,日比天辉,其身静如虚无,动如风雷,翻手如云,遮天无光,跺足惊神,地动山摇,跨步裂空,万里变寸土,神通无极,法力无边……”
这是【中州异志】上记载的一段原文,就是这段原文,燃起了洪臣心里的一把火,他从未想到过,世上居然还有不死人,而且如此强大,吞吐风云,口含雷光,双目能洞彻千里之外的景物,作为一个医师,洪臣觉得这一切都太过匪夷所思了,对于人体内的组织,他非常清楚,凭着身体内的气息,和对气息的控制,人体可以短暂的在空中滑翔,但距离很短,这便是所谓的轻功,洪臣自己也能做到,可要是人体长久的悬浮在高空之上,这一点他却不信,至少目前是不信的,他认为,这就是人跟仙人的差别。
仙人是否还是人,这一点,洪臣极为感兴趣,但可惜这书籍上只是对地理风情的一些记载,并没有过多的解释。
洪旭端着草药筛子走了出来,正在疑惑的洪臣不禁大声问道:“老爹,这【中州异志】上说,悟道者,终日乾乾,以闻天地之息;食气者,求长生之路,故神明不死,这世上真的有神明吗,有不死人吗”。
洪旭放下筛子,笑了笑,道:“尽信书,不如无书,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吧,【中州异志】是属于野史一类的杂文,不能说上面的记载都是胡诌,但不排除有些东西是著文者自己的想象,你得自己学会分辨,老爹我没有去过中州,要说这世上有没有仙人,我也不能肯定”。
洪臣轻叹了口气,道:“是哦,没有亲眼见到,就算别人说的天花乱坠,也终究是不靠谱的,不过这世间却是有些东西无法用医术去解释,咱们上次去的那柳家大户,柳家小姐的病况就无法医治,她似乎变成了自己的姥爷,一个劲儿的数落自己的父母不孝,我当时就特别纳闷儿,这事情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解决的”。
“死了,咱们回来的第二天,柳家小姐就去世了,唉,可怜人啊,别人说她是被鬼魂缠身,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,谁知道了”。
……
“混小子,老子饿了,做饭……”突然响起的吼声传遍四面八方,犹如猛虎咆哮山林,村里头能有如此洪亮的嗓子,能够如此嚣张的家伙,除了洪烈还有谁。
父子两人同时纠结,洪旭狠狠的啐了一口,骂道:“你老爹我这辈子最错的一件事,就是让这混蛋跟你搭上了关系,当初我就不应该心软,这混蛋说有了儿子之后,会洗心革命,我也是愚蠢,居然信了他的屁话,狗改不了吃屎,他就是一只坏到了骨子里的疯狗”。
洪臣笑了笑,回道:“老爹,算了,怎么说,他也是我的一个爹,我这做儿子的总不能看着爹饿肚子,他再怎么坏,总是对我有养育之恩的,尽管不多,倒也尽到了些当爹的本分”。
“本分个屁,无非是教了你几招三脚猫的武功,那时在我出门行医后,他主动将你接过去,居然漫山遍野的找母狼给你喂奶,我后来得知,差点没被吓疯了,他就是一坨屎,一坨臭狗屎”。洪旭忿忿不平的骂道。
停息了半天,洪烈的吼声又响了起来,洪臣无奈的小跑了过去。
洪烈的住处在村落的西边,是一栋旧石楼,石楼内外,非常凌乱,这样的景象,每当洪臣收拾后不久就会出现,此时,洪烈翘着二郎腿,躺在石墩上晒太阳,他那身上的油渍都可以刮下来点油灯了,从头到脚都是脏兮兮的,比乞丐都要强悍三分。
洪臣忙进忙出的收拾着,半个多时辰后,一桌丰盛的大餐便准备好了,其中多属肉类,野猪肉,鹿肉,鬃狗肉,摆了整整一桌,跟洪旭不一样,洪臣从小就吃得特别多,他胃口极好,这一点很像洪烈。
餐桌上,洪臣随意的问道:“小爹,您老不是曾经当过世家的护院统领吗,那您有没有听说过中州有仙人的存在”。
“先人”!洪烈神情一怔,随即大骂道:“你找先人干什么,活腻了啊”。
洪臣面露喜色,道:“真有啊,仙人很厉害吗,真的跟书上说的那样,能够御空飞行,驾驭雷霆,不死不灭吗”。
洪烈神情古怪的撇了一眼洪臣,道:“你是抽风了吗,还御空飞行,不死不灭,咱们村子外围就有一大片,都一个个躺着睡大觉了,飞个卵球啊,先人板板,谁家没有几块,是很厉害,可以拿来当柴烧”。
原来是被误解了,洪臣白欢喜了一回,翻着白眼,不再说话。
洪烈饱餐了一顿,忽然拍了拍肚子,道:“你小子问的是奇人异士吧,御空飞行,驾驭雷霆的家伙,你老爹我没有见过,但虚空生火,隔空取物的奇人还是遇到过几个,他们都是世家用重金聘请的供奉,听过中州那边很流行这一套,一些有奇异本领的人,他们仗着本事高强,坐镇一方,说得简单点,就是比护院跟高一级的打手”。
“虚空生火,隔空取物”。洪臣神情一愣,疑惑道:“这么说,世间真的有仙人咯”。
洪烈闻言大怒,吼道:“先人板板啊,是打手,你老爹我当年单枪匹马冲出围杀的时候就捅死了一个,狗屁的不死不灭,照样是两条胳膊,一个脑袋,只要你将一身本领学好,杀他们就像砍瓜切菜”。
……
父子俩饱餐一顿后,洪烈又准备出去溜达了,他无所事事,整天东游西逛,在洪家村里当瘟神,这一点,他没有觉悟,可洪臣这个做儿子的却是感到颇为难堪。
洪烈前脚刚踏出门槛,洪臣便纠结的叫道:“小爹,别到张寡妇家去了,您老那糗事都已经传遍整个村了,要再去,非给人家打死不可”。
洪烈眉毛一挑,不耐烦的回道:“没事,你爹我就是看看张寡妇的屁股,你当她没发现啊,她是故意的,知道不,她是故意给你老爹我看的,像你老爹我这样风流倜傥,玉树临风,人见人爱的威猛大汉,寡妇们都当我是救世主,哪有生气的道理”。
洪臣翻着白眼,没好气的说道:“就您老感觉良好,您要是这么受欢迎,李家大婶至于把您扎成小人,天天诅咒吗,您老那小人现在就坐在她家的扫帚上,我那时看见,小人的屁股都烧黑了,您老还看人家的屁股,小心自己的先被烧熟了”。
洪烈闻言,不禁暴跳而起,大声呵斥道:“什么,她居然干老子的旱道,还用扫帚,太恶毒了,这婆娘太恶毒了,活该她守寡”。
眼看着洪烈又要犯浑,洪臣不禁大感头疼,他知道,村里人对老爹的怨恨已经很重了,只是害怕老爹报复,所以一直隐忍着,他实在不明白,老爹为何天天都要去偷看那帮寡妇大婶们沐浴,而且是风雨无阻,这真的是很不道德的事情。
洪烈风风火火的冲出了家门,朝着村东跑去,看他这副架势,直令洪臣流汗。
南岭中部的深山之中生存着很多猛兽,极其危险,洪家村每年都有人狩猎时被杀,死后都是尸骨无存,男人一死,女人们就得守寡,按照传统,失去了丈夫的妇女们都要守寡三年,目前,洪家村还在守寡阶段的妇女有十多人,这些妇女都是洪烈骚扰的目标,只不过洪烈一身的蛮力可撕裂虎豹,村里还真没有谁敢动他。
花了一段时间来收拾家务,洪臣也累的满头大汗,他走到窗台边,遥望着前方的高山,此山高达千丈,巍峨挺拔,便是这深秋季节,山上依然青绿遍野,不过如果翻过这一片青绿,后面就是一片荒芜,洪臣就是在那荒芜之地被捡到的。
老人们说这座山叫大神山,山中有山神,洪臣自然是不信的,他之所以关注这座山,就是因为那里是自己出现的地方。
十年前,大神山发生了一场山火,有半边山体的植被被烧成了灰烬,十年来寸草不生,而大神山向北,有一条极宽的沟壑,像是被什么巨大的东西梨出来的,其景象令人难以置信,沟壑长达数千里,深百丈,但凡是靠近沟壑一定范围内,都是寸草不生。
洪臣知道自己出现在那沟壑的尽头,但他更知道,不管是谁,都会有父母,如果说自己的父母会将自己弃留在深山之中,他绝对不信,
因为这没有道理,自己全身完好,没病没残,而且还是一个男孩儿,山里面,没有哪一对父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,对于这个问题,洪臣自懂事起,便一直在寻找着答案,可两个爹都不能回答,他曾想过,会不会是自己的父母在火灾之中遇难了,可转眼一想,又觉得不太可能,父母若是跟自己在一起,不可能自己独活了下来,这件事并不简单。
想起自己的身世,洪臣不禁想到了一件东西,那是跟自己一同出现的,也被小爹捡了回来。
楼上楼下翻了几个时辰,洪臣总算找到了这件东西,是一件轮形的兵器,被洪烈压在床头下,这令洪臣有些哭笑不得。
一件半轮形的赤红弯月状兵器,外形扁平,薄如手掌,直径差不多就是一尺出头,其外圆弧呈现出一弯白芒,是刃口,轮面上凹凸不平,有些像花纹一样的凹槽,但看起来又不是花纹,内圆弧上有很多小凸起,不过这些凸点不高,而且较小,若不仔细看,也瞧不清楚,至于轮体两头的弯尖,则各不同,一头尖利无比,一头却是有个凹缺,这凹缺也很有意思,其缺失的形状与那尖头一样,两头若是镶拼,十有八九会吻合。
轮形的兵器在大山里是没有的,况且这物件还没有手柄,非常奇怪,洪臣之所以将它视作兵器,是因为这刃口很锋利,几乎没有什么切不开,削在铁器上,犹如切豆腐,这一点,他从前试验过,只不过拿着不称手,他便没有当工具使用。
这轮形兵器透着一股淡淡的余热,常年不散,这也是洪烈拿来当枕头的原因,他也不怕刃口锋利,切破了脑袋。
看了半天,洪臣也没能看出什么名堂,便要放回去,既然是小爹喜欢,他也不想随便拿走,可当他放进火炕的凹槽内时,突然手指传来痛感,还有一种麻麻的感觉。
洪臣抽回了手,细细一看,发现右手拇指上被扎出了几个小孔,流出了鲜血,当他检查时,才发现是被轮形兵器上的凸起扎伤的,凸起并不尖锐,但上面有残留的血迹,洪臣正准备去擦拭,可还没有碰到那凸起,上面的血迹忽然消失了。
血迹突然消失了,就像清水渗进沙子里一样,这不禁令洪臣大感惊奇,他瞧了瞧兵器的表面,发出‘铛铛’的清脆响起,是金属。
难道是被蒸发了!洪臣如是想到,不过又觉得不可能,这淡淡的余热怎么可能蒸发掉血液,显然不是这个原因。
或许是觉得好玩,也许是好奇心作怪,洪臣利用轮形兵器的刃口,将自己的手指有割破,然后将鲜血滴在其表面,最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。
鲜血在轮形兵器的表面没有相互融合在一起,而是自动分开成无数细小的血珠,这血珠只有半颗米粒般大,不一会儿,便分裂了数万颗,这数万颗血珠在没有失去平衡,没有风力吹动的前提下,居然自己在滚动,就像水珠在荷叶上一般,没有痕迹留下,这令一旁的洪臣目瞪口呆。
血珠顺着表面那类似花纹般的凹槽,流向各个位置,洪臣心思细腻,他看了看,发现每一颗血珠都是停留在一处类似花纹的正中间,仿佛一朵花的花蕊一样,而且位置分毫不差,这让本已震惊莫名的洪臣差点失声尖叫,这不是巧合,这就像一台机括在运转,太神奇了。
当洪臣失神的一刹那,所有的血珠齐齐消失,没有一丝痕迹留下,无影无踪。
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诡异的事情,洪臣的好奇心被彻底勾动了起来,他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做的相同的实验,可每一次的结果都一样,他完全摸不到任何头绪,这神秘的家伙就像一个无底洞,再多的鲜血也喂不饱。
洪臣的身体非常强壮,但毕竟失血过多,他感到了头晕,不能再继续了,而这轮形兵器吸收了如此多的血液,硬是没有任何异样,这不禁令他有了颓丧之意。
“难道是我使用的方法不对。”洪臣眼中露出疑惑,喃喃自语着。
一直到天色黑暗下来,轮形兵器依然是毫无动静,这也令洪臣失去了耐心,他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下去,将其放回原处之后,洪臣离开了石楼。
洪烈一般不是经常住在家中,他什么时候回回家,便是洪臣也拿捏不准,所以这晚餐就不用准备了。
洪臣回到带小院的石楼,突然发现院子里系着两匹马,他不禁眉头一皱,因为山里能养得起马匹的人不多,而在这山区中部,除了富户就是山贼,不管是哪一方,无非是请洪旭前去诊病,可洪臣不乐意,如今已经是深秋,气温转凉了,洪旭年纪大了,他认为老爹不适合长途奔波,数百里的路程,不是几个时辰就能赶到的。
走进石楼内,洪臣见到了两个陌生的面孔,一人身材极高,差不多有八尺,但非常瘦,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,且长相丑陋,看起来就像一只石猴子,另一人则恰好相反,很矮,典型的侏儒,但这侏儒非常健壮,浑身肌肉隆起,若是他再高一些,便是一个彪形大汉,这两人的外貌实在是极品,不过洪臣却是笑不出,因为他感觉到了这两人身上的煞气,浑身带煞气的人,在山里面一般是山贼居多。
来的是山贼,这可不是好兆头,山贼通常都是凶狠手辣,杀人不眨眼,洪家村虽然是中型村落,但要抵挡山贼的入侵是很难的,猎人毕竟不擅长杀人,手段比不得山贼。
看着洪旭收拾着药箱,洪臣心里不禁着急起来,他开口说道:“老爹,我代您去,您老身体不好,这夜晚太凉了,长途跋涉,对身子骨不好。”
洪旭慈爱的笑了笑,道:“不打紧,有马代步,西山离这里并不远,三天路程,要是你去,人家头领肯定不放心,老爹我也不放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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